11月30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印發《江西省2021-2022秋冬季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鞏固江西省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2018-2020)成果,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助力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江西省2021-2022秋冬季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鞏固我省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專項行動(2018-2020)成果,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助力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有效改善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2021-2022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結合我省城市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通過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落實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管控措施,進一步鞏固源頭嚴防、過程嚴控、結果嚴處、分類監管、綜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決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問題,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管控水平。
二、基本思路
緊緊圍繞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提升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動態化管理,壓實工作責任,采取幫扶執法、督查檢查等有力舉措,依法開展精準科學防塵治塵,有效應對顆粒物污染天氣。
三、攻堅時間
2021年11月-2022年3月31日。
四、重點任務
(一)加強揚塵動態管理。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要求,結合《江西省建筑施工揚塵檢查標準》,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進一步建立健全揚塵治理常態化管理機制,加強動態管理工作。針對工地揚塵防治設施“重設置輕使用”、裸土未覆蓋、土方作業面(點)無防塵措施、內部道路積塵重、車輛帶泥上路、垃圾滿場扔等現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嚴肅查處,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二)實施差異化監管。建立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差異化監管機制,根據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情況實施紅、黃、綠牌掛牌管理制度,紅牌工地應立即全面停工整改,黃牌工地應限期整改,綠牌工地應予以鼓勵。涉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信訪件、投訴(屬實)、新聞媒體曝光、督查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相關企業或項目,應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督查檢查頻次及力度。
(三)發揮正反面典型作用。結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工作,同步推動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標準化示范工地建設,對揚塵治理不達標的項目在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時實行“一票否決”。應發揮特級資質建筑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每個特級企業應保持至少1個在贛在建項目創建揚塵治理標準化示范工地,并將相關情況隨同月報表逐級上報。各地應充分應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百差工地”公布機制,將揚塵治理不到位的項目納入“百差工地”進行管理,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切實發揮正面示范引領和反面典型警示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秋冬季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關鍵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調度,協調解決重點問題,切實做到部署到位、落實到位、完成任務到位。
(二)做好幫扶執法。各地要圍繞秋冬季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攻堅主要任務,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做好監督幫扶工作,寓監督于幫扶之中。加強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三)強化督促落實。各地要制定方案,明確措施,細化要求,將揚塵治理問題突出的地區、列入重點監管的企業、治理嚴重不到位的在建項目等作為重點,督促各方履行主體責任。我廳將重點督促施工揚塵治理管理水平差,揚塵治理問題突出,揚塵管理體系長期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縣(市、區)及施工企業,對秋冬季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進不力,嚴重影響全省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
(四)運用考核機制。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運用好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考核機制,將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與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有力結合,進一步引導各地爭先進位、激勵擔當作為,營造“重實干、重實績、重實效”的濃厚氛圍。
(五)健全監管機制。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邊治理、邊整改、邊提高的原則,不斷鞏固和固化整治成果,堅持把專項整治與常態監管相結合,加強行業特點和地方特色的治理經驗總結推廣,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揚塵整治常態化監管水平,不斷健全揚塵治理長效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