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封市印發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詳情如下:
開封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持續改善q市環境空氣質量,深入推進2021年q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q會、中央經濟工作、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精神,按照省委十屆十二次q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省政府工作報告和q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z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著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推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實施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O3)協同控制,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協同治理,統籌空氣質量改善和碳達峰工作,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藍天獲得感,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開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標
完成省下目標。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目標導向,統籌推進。按照年度目標和階段目標相結合的原則,分區域、分時段科學設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大氣污染治理領域任務目標,既立足城市主城區,又注重所轄縣、區,實現城鄉空氣質量同步改善。
(二)堅持結構調整,標本兼治。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廣度,持續優化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從嚴從緊從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限制類產能裝備升級改造,持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深化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從源頭上大幅度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
(三)堅持精z治污,突破。緊盯大氣污染治理區域、領域、時段和因子,明確目標和要求,做到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z”,鞏固和提升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成果。推行行業績效分級,推動企業“梯度達標”,落實差異化管控措施,強化區域錯峰生產和應急運輸響應聯動,有效降低污染物傳輸影響。
(四)堅持科學治污,提升成效。扎實有序推進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突出降碳減污協同增效,加快補齊臭氧污染治理短板,推進VOCs和NOx協同治理。對尚未達標的空氣質量污染因子,分析源頭癥結,采取有效措施,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五)堅持依法治污,強化監管。完善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機制,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推進、依法保護,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嚴懲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以法律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六)堅持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約談問責、執法監督等行政監管手段和生態補償、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和超低排放電價水價等環境經濟政策機制,加強公眾宣傳教育,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力、企業主體、q民參與的大氣環境治理體系。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1.持續優化產業布局。推進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對城區內重污染企業進一步梳理,制定實施年度工作方案,推動不符合城市建設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金融監管局、應急管理局、國資委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2.嚴格環境準入。落實“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從嚴從緊從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q市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鑄造、鋁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磚瓦窯、鉛鋅冶煉(含再生鉛)等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嚴格項目備案審查,強化項目現場核查,保持違規新增產能項目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完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強化項目環評及“三同時”管理,國家、省績效分級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達到B級以上要求。(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3.加快落后產能淘汰。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產能綜合標準體系(2020年本)》,嚴格執行能耗、環保、質量、安q、技術等法規標準。2021年5月底前,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對國家和我省明確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落后產品,開展排查摸底,實施落后產能清零行動,鞏固落后產能淘汰工作成效,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產能項目驗收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4.推動工業企業綠色發展。實施工業低碳行動,推進煤化工、鋁加工、玻璃、耐火材料制品、煤電等產業綠色、減量、提質發展,開展q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加快建設綠色制造體系。落實河南省水泥、耐火材料制品、磚瓦窯等行業限制類產能裝備升級改造工作方案,推進限制類產能裝備的升級改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分工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5.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加強鑄造產業清單管理和產能置換,落實堵疏結合、產能置換、關停并轉等措施。推動“區中園”建設的建材、鋁加工、鑄造、家具等專業園區提升改造,制定“一行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推動“區中園”建設的建材、鋁加工、鑄造、家具等專業園區提升改造,制定“一園一策”綜合整治方案。對于當地特色產業,應集中設置專業園區,引導項目入園建設、規模發展。(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6.持續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健q落實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監管機制,壓實縣(區)、鄉鎮(街道)主體責任,加強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電力公司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二)深入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低碳gao效利用
7.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嚴格落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和區域能評制度,將用能權市場擴大至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企業。科學控制火電、化工、建材等行業燃料煤消耗量,繼續實施監測預警機制,壓實縣區及企業煤炭消費減量主體責任,對拒不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措施的企業由當地政府責令限期整改。實施煤炭消費替代,q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著力壓減高耗能、高排放、過剩落后產能煤炭消費總量,2021年底,q市煤炭消費總量完成省下達的預期目標。(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8.持續推進清潔取暖。開展清潔取暖“雙替代”鞏固提升行動,對完成“雙替代”供暖改造的地區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落實電力和天然氣供應保障和電價氣價優惠政策。開展散煤治理行動,依法查處違規銷售、儲存、運輸、使用潔凈型煤和散煤的行為,嚴防嚴控散煤復燒,確保q市散煤清零。(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電力公司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9.提高建成區集中供暖普及率。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深挖供暖潛力,推動富裕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加快城鎮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2021年采暖季前,新建改造集中供熱管網25公里。對供熱管網無法覆蓋的區域,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采取地熱供暖。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力爭達到91%以上。(市城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10.加強天然氣和電力供應保障。推進輸氣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開封-周口輸氣管道項目相關工作。強化儲氣能力建設,市政府及有關城鎮燃氣企業要通過與省天然氣儲運公司簽訂應急儲氣服務合同的方式,落實“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業5%”的儲氣能力目標任務。健q完善調峰機制,采暖季期間天然氣供應要突出“壓非保民”,確保民生用氣需求。(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11.加快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堅持把傳統能源轉型升級和大力發展新能源相統籌,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加快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地熱、生物質熱電聯產等可再生能源。力爭實現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45萬千瓦,新增可再生能源供暖能力390萬平方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氣象局、電力公司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三)持續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構建綠色交通體系
12.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積j推動鐵路專用線建設,落實《河南省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進企入園工程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進企入園“653工程”,推進煤炭、電力、水泥、化工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推進晉開二分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大宗貨物“公轉鐵”,以資源富集區、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為,嚴格重載柴油貨車大宗散貨長距離運輸管控,探索建立市場化運價調整機制。爭取2021年年底前晉開二分鐵路專用線開工建設。(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中國鐵路鄭州局開封車站配合,各縣區政府落實)
優化路網結構布局。加快推進高速公路13445工程,著力實施普通干線公路“暢通暢連”工程,暢通G107、G310等國道主干路、瓶頸路,暢連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鐵站、主要景區等重要節點。加快國省道市區段繞行改道項目建設,打通繞城公路,分流入城重型貨運車輛,減少汽車尾氣、道路揚塵對市區空氣環境的影響。依托鄭民、安羅等高速公路,優化重型車輛快速過境通道,緩解連霍、大廣等路段車流量。(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13.強化新生產車輛達標排放監管。根據《河南省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嚴格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2021年7月1日起,在開封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排放檢驗機構規范開展注冊登記環節隨車清單核驗。嚴格銷售環節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登記要求。強化新生產車(機)達標排放監管,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組織開展生產、進口、銷售環節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開封海關參與,各縣區政府配合落實)
14.強化在用車排放監管。加大路檢路查和入戶執法檢查力度,加強路檢路查執法檢查站點建設管理。2021年10月底前,力爭完成國省道入省口路檢路查點位標準化設置。(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加快推進大宗物料運輸企業門禁系統建設,建立運輸車輛、廠內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臺賬,完善大宗物料運輸管控平臺,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運輸管控措施。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26個行業大宗物料運輸企業門禁系統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推進I/M制度落地實施。落實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制度,M站及I站通過省級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及省級機動車環保監測檢測系統完成M站及I站數據交互,嚴格按照《汽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數據交換規范》設置數據交互技術格式。(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強化排放檢驗機構管理。配合上級部門采用現場抽檢、排放檢測設備測試、比對實驗、暗訪暗查、遠程監控等方式,加強排放檢驗機構監管,推進排放檢測行業差異化管理,對于專業水平高、管理規范的排放檢驗機構實施免打擾監管。(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強化高排放柴油貨車禁行區管控。q力推進“開封電子通行證一體化平臺”建設應用,加大電子警察、卡口系統建設力度,實現市城市建成區貨車入市通行證網上申領q覆蓋。對無入市通行證、違法通行的重型柴油貨車、生態環境部門抄告的國三及以下等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和監督抽測發現抄告的超標排放車輛,利用“開封電子通行證一體化平臺”,加強超標排放車輛通行監管。2021年9月底前完成移動污染源智能管控設備項目建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15.加快車(機)結構升級。2021年年底前,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落實《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實施意見》和《河南省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方案》,推動q市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化。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新增及更新公交車、出租車(含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應q部為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新環衛車輛應q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新城市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95%。新增、更新公務車輛原則上q部為新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車輛集中停放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事管局、郵政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16.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加快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采集,力爭2021年年底前,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采集完成省下任務;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測及定位系統安裝工作,確保完成信息采集的機械排放檢測及定位系統安裝q覆蓋。(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城管局、水利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落實)
(四)優化調整用地和農業投入結構,強化面源污染管控
17.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聚焦“五年增綠山川平原,十年建成森林河南”目標,堅持把增綠增質增效作為主攻方向,高質量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持續推進平原林網化、城市園林化、鄉村林果化、廊道林蔭化和庭院花園化,大力挖掘增綠潛力,精z實施造林。2021年年底,q市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9%以上,力爭81個社區達到綠色社區要求,q市完成造林12.36萬畝、森林撫育7.6萬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林業局、城管局、農業農村局、河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18.加強揚塵綜合治理。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提升行動,推動揚塵污染防治常態化、規范化、標準化。市控塵辦結合揚塵污染治理實際,分解下達各縣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度目標值,強化調度督辦,做好定期通報和年度考核工作。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利、商務等部門將落實《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要求、“六個百分之百”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兩個禁止”(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現場配制砂漿)、渣土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納入日常安q文明施工監督范圍,組織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大風天氣條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揚塵管控,建立舉報監督、明查暗訪工作機制,將工程建設活動中未按規定采取控制措施、減少揚塵污染受到通報、約談或行政處罰的列為不良行為。進一步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強化道路清洗保潔作業,持續開展城市清潔行動。2021年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8噸/月•平方公里,不斷加嚴降塵量控制指標,實施網格化降塵量監測考核。持續推進城市建成區餐飲油煙治理,2021年底前,q市大型餐飲服務單位q部實現在線監控,市級監控平臺基本實現與所轄縣(區)聯網運行。(市控塵辦牽頭,市城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19.開展農業污染治理。建立完善“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工作機制和市包縣、縣包鄉、鄉包村、村包組四級責任體系,綜合運用無人機和衛星遙感、藍天衛士等監控手段,加強露天焚燒監管,嚴格落實焚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繼續執行秸稈焚燒扣減地方財力50萬元/火點。采取措施,嚴控夏、秋收期間農機作業揚塵污染。(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20.嚴格煙花爆竹禁放管理。持續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監督管理,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抓緊抓實人員、部位、時段、事項,推動宣傳教育、銷售清零、巡回檢查、技防監控、嚴格執法等各項禁售禁放措施落實,鞏固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效。(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市應急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供銷社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五)推行行業績效分級,深化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21.推進行業績效分級管理。規范和加強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工作,堅持績效評級與當地環境質量達標掛鉤,培育推動企業“梯度達標”,促進行業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體升級。2021年年底前,行業績效分級A、B級企業力爭不低于20%,q市范圍內基本消除D級企業;2025年年底前,行業績效分級A、B級企業力爭達到70%。落實A、B級企業相關鼓勵政策,發揮先進示范q作用;嚴格執行C、D級企業污染管控措施,促進q市工業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22.開展工業企業達標行動。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按照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清潔生產、損害賠償、責任追究,實現固定污染源q過程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持續推進電力、水泥、鋁工業、碳素、磚瓦窯、鑄造、耐材、玻璃、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化工、包裝印刷行業和其他涉及工業涂裝、工業窯爐、鍋爐等行業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嚴厲打擊各類大氣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砂石骨料企業開展裝備升級及深度治理,針對原料運輸、貯存、裝卸、破碎、轉運、篩分、出料等各個生產環節存在的無組織排放污染問題,進行q流程控制、收集、凈化處理,并同步安裝視頻監控和相應的污染物排放監測設備,優化運輸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2021年5月底前,水泥粉磨站企業完成超低排放評估監測。2021年5月,在q市范圍內開展行業企業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執法檢查,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不滿足無組織控制要求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落實)
23.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深入推進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提升鑄造、耐火材料制品、磚瓦窯、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等工業窯爐的治污設施處理能力,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對涉及生產過程中的煤炭、礦石等物料運輸,裝卸儲存,廠內轉移與輸送,物料加工與處理等各生產環節實施無組織排放精z治理,實現q封閉貯存及運輸。玻璃、耐材、碳素(石墨)、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行業力爭50%以上企業,磚瓦窯、鑄造行業力爭30%以上企業,能源類型、污染治理技術、排放限值和無組織排放四項指標達到績效分級B級以上標準。其他行業工業爐窯,在穩定達標排放基礎上,對標績效分級A、B級及績效q企業標準,提升環境績效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24.推進火電行業污染物總量減排。加強火電行業燃煤質量監管,鼓勵企業采用低硫、低灰、高熱值燃煤,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部門每季度對轄區內火電企業燃煤情況進行一次q覆蓋檢查,通過煤質提升降低火電行業污染物排放量。加強火電行業已建成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管理,強化污染物排放q過程控制,通過參與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協同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加強火電行業脫硝技術提升,大幅削減氨排放量,確保氨排放濃度不高于8毫克/立方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電力公司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25.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行業污染治理。指導垃圾焚燒企業結合年度檢修計劃,推進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完成提標治理,焚燒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1小時均值)在基準氧含量11%的條件下分別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采用氨法脫硝、氨法脫硫工藝的垃圾焚燒廢氣氨排放濃度不高于8毫克/立方米。2021年5月20日前,將轄區內垃圾焚燒企業年度檢修計劃及提標治理計劃報省環境攻堅辦。(市城管局負責,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相關縣區政府落實)
生態環境部門應指導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關注噴氨量、活性炭噴射量、“3T+E”控制(足夠溫度、足夠時間、湍流和過量空氣)等,加大二噁英、重金屬及酸性氣體等污染物減排,鼓勵科研機構、垃圾焚燒企業等探索研究二噁英、重金屬及酸性氣體在線監測技術。(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城管局、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參與,各相關縣區政府落實)
26.強化涉氣行業清潔生產審核。認真落實《關于深入推進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原料藥、鑄造、炭素、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作為清潔生產審核的,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1-2023年),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要求,將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和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范圍,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相關規定并受到處罰的企業,依法依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并記入其信用記錄。(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六)強化臭氧協同控制,持續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27.大力推進源頭替代。通過使用水性、粉末、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輻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熱熔、無溶劑、輻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加強對q市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生產銷售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劣質不合格產品。q市家具制造、制鞋、汽車整車制造、工程機械整機制造、包裝印刷及含涂裝工序企業,2021年5月底前原輔材料達到行業績效分級B級及以上或績效q指標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納入包括夏季在內的錯峰生產調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28.加強工業企業VOCsq過程運行管理。鞏固VOCs綜合治理成效,聚焦提升企業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鼓勵企業采用高于現行標準要求的治理措施,取消廢氣排放系統旁路設置,因安q生產等原因保留的,應將旁路保留清單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加強日常監管。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收集,在保證安q的前提下,實施含VOCs物料q方位、q鏈條、q環節密閉管理,實現廠房由敞開變密閉、由常壓變負壓、由逸散變聚合、空氣由污濁變清新的“四由四變”目標。2021年5月起,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夏季VOCs排放單位專項檢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落實)
29.加大油品儲運銷q過程VOCs管控力度。加強油品質量監管,采取定期檢查和現場抽查的方式,對轄區內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經營性油品儲油庫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測,對5%以上的在營汽油加油站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性抽測。(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強化油氣回收設施效果,按照《關于開展2020-2022年汽油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監督性檢查抽測的通知》要求,加大油品儲運銷q流程油氣回收設施安裝使用情況檢查力度,未按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指導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業主單位按規范對油氣回收裝置進行檢測和維護,并生成季度自檢報告,原始檢測數據至少保留兩年以上,卸油區視頻監控數據保留3個月以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30.深化工業園區和集群VOCs整治。針對化工、涂裝工序、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涉VOCs工業園區和涉VOCs企業集群,因地制宜,制定“一園一策”綜合治理方案,依據工藝特點實施針對性的集中治理;家具制造、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裝印刷等以小企業為主的集群推動源頭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業集群推動優化整合。推進涉VOCs工業園區建設“綠島”項目,鼓勵化工園區建成統一的泄漏檢測與修復信息管理系統,有機溶劑使用量大、具備條件的建設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普遍采用活性炭吸附有機廢氣的建設統一的脫附、再生處理中心;支持涂裝類園區統籌規劃建設集中涂裝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七)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大力推動多污染協同減排
31.強化臭氧污染管控。充分利用生態環境部門國家-省-市三級預測預報技術支持,做好氣象部門、專家團隊聯合會商,加強省市兩級夏季臭氧和冬季PM2.5精z預報能力,科學、精z實施區域聯防聯控。探索完善臭氧和PM2.5協同控制應對機制,制定夏季臭氧污染攻堅行動方案,逐步擴大臭—21—氧和PM2.5協同控制范圍,指導有關單位和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強加油站、儲油庫、VOCs企業及移動源的管控,鼓勵出臺激勵政策,實施錯峰生產調控,降低VOCs污染排放強度,減少臭氧污染,力爭將更多輕中度污染天轉為優良天。(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32.推行差異化精z管控。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動態更新機制,針對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強度的工業企業,科學精z分類施策,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企業、具體工地、具體生產環節,實施更加精z的差異化管控。對治理水平先進、污染物排放量低的小微涉氣企業視情減少應急管控措施,避免對達到環境管理規范標準的民生保障類企業采取停限產措施。優化日常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執法方式,發揮環境守法企業在日常監管中的正面激勵和示范效應,促進企業環境績效水平整體提升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33.加強應急運輸響應。強化重污染天氣運輸環節源頭管控,督促指導建材、氧化鋁、砂石骨料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制定應急運輸響應方案,合理安排運力,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重污染天氣橙色以上預警期間,減少或停止貨物公路運輸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各相關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企業應急運輸響應執行情況。(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34.實施行業錯峰生產。加強臭氧污染天氣下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控措施,減少采暖期大氣污染物排放。對化工、制藥、農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采取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分階段或時段實施錯峰生產調控。對水泥、耐材、磚瓦窯等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難以完成停產的行業,結合生產特點和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實施錯峰生產調控。可結合當地工業企業布局、生產特點和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研究制定差別化的錯峰生產調控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八)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5.科學編制制訂相關規劃。按照省安排部署,落實或編制實施開封市大氣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和“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移動源污染防治等領域專項規劃。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PM2.5和臭氧的空間分布規律、影響范圍、變化趨勢和誘發因素研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氣象局參與,各縣區政府落實)
36.強化政策激勵引導。嚴格落實《開封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開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月度考核暫行辦法(試行)》,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縣區政府落實屬地責任。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開封市稅務局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37.不斷提升監測監控能力。配合推進VOCS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事權上收、質控工作,配合建設省市一體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技術平臺。推進完善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視頻監控平臺建設和聯網。2021年6月底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組分自動監測站建設與聯網。2021年9月底前,q市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源,大氣環境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涉氣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要求自動監測的涉氣排污單位及其他符合河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條件的排污單位,符合上述任何一個條件的,應完成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應急管控清單內不具備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要完成用電監管設備安裝和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落實)
強化移動源監控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國五重型柴油貨車車載診斷(OBD)系統安裝聯網,推動儲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及聯網工作。逐步構建交通污染監測網絡,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設空氣質量監測站,監控并分析評估交通運輸污染情況,完成機動車遙感監測和黑煙車抓拍系統聯網工作。(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落實)
38.強化監測監控數據質量控制。進一步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和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質量檢查,打擊企業數據造假行為。監督指導第三方監測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保證監測結果真實、合法合規、證據鏈完整和量值可溯源性。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部門強化污染源和環境監測質量抽查工作,對存在不規范或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測機構和相關人員,視情形給予告誡、責令改正、責令整改、罰款或撤銷資質證書等處理,并公開通報,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9.加快生態環境大數據互聯共享。對現有環境監測資源及平臺進行整合,促進大氣生態環境大數據的綜合管理與創新應用。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氣象局、電力公司等成員單位于2021年年底前,實現涉生態環境治理監管數據和視頻信號與市生態環境局聯網和信息共享,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專業化、可視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氣象局、電力公司參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區政府要結合本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細化落實措施,明確任務清單,將各項任務逐項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有關成員單位,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認真履行“管發展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的部門責任。各有關企業、單位要依法履行治污主體責任,確保治理到位、排放達標、管控及時。各有關成員單位要于2021年5月20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任務清單臺賬報市污染防治攻堅辦。(市環境攻堅辦及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二)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環保督察。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探索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體系,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查處影響空氣質量改善的突出問題,讓生態環境守法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市縣環境攻堅辦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督察發現的問題要實行臺賬式管理,掛賬督辦、跟蹤問效,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市環境攻堅辦負責)
(三)加大財政投入,強化政策支持。堅持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財政資金支持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散煤清潔替代、移動源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以及執法能力、監察能力、監測監控能力、智慧環保等基礎能力建設提升等方面,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提標改造。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形成市場化多渠道的污染防治投入機制。持續推進生態補償、環保信用評價、差別化電價水價等制度,用嚴格的源頭預防制度、過程控制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市財政局負責,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配合)
(四)嚴格考核獎懲,實施獎優罰劣。嚴格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加強攻堅成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市環境攻堅辦負責)
(五)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宣傳引導,加強與中央、省內主要媒體及新媒體的聯系溝通,發揮生態環境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快手及新媒體的作用,健q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健q公眾監督、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人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凝聚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社會合力。(市委宣傳部)